据南方周末报道,壹基金要离开中国红十字会单飞了,在过去的十多天里,就此种诀别属于“嫁女”还是“离婚”,媒体和慈善界还在字斟句酌。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这个由影星李连杰创办的公益基金想要离开它依附了三年的“挂靠单位”。
“分手”在今年年初就已经开始酝酿。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早在今年2月份,壹基金便开始在民政部办理公募基金会申请程序,希望给壹基金一个独立合法的身份。
一晃就是7个月,无果。漫长的等待之后,9月12日,李连杰在央视的镜头前,指着自己棒球帽下白色的发根说,这是他从事慈善三年以来所付出的代价。他说,壹基金有“中断”的可能。
“任何事,有开始的一天,就有结束的一天。”这个著名的佛教徒补充道。
单从一个慈善基金所拥有的业绩上看,过去的三年是壹基金声名鹊起的三年,如今,它募集的善款已超过2.7亿元人民币。一个无奈的、妥协的结合,必然导致一个决裂的结果。三年的合作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才是壹基金试图单飞的直接原因?
“壹基金就是想做得更大,这是很自然的想法。”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民政部前官员王振耀评价说,“壹基金所面临的,是体制的挑战。”
“能撞的墙都撞到了”。记者多方了解到,身份认证困难、账目不能自主、项目开展受限,这些过去三年中壹基金曾经撞过的墙,几乎是环绕在整个中国民间慈善事业周围的共同的高墙。
这堵无所不在的高墙,即是构成壹基金寻求独立,亦是当下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生发的现实语境。
拜码头与擦边球
对壹基金而言,必须在权力的谱系内,拜一个自己的“码头”;而过去三年,壹基金一直在码头下打擦边球。
李连杰把慈善当作“修行”。在壹基金设立之前,他曾为此“修行”了两年。“我一路在学习,一路受到打击,因为体制和法律上的原因,我们不能成为一个独立法人的基金会,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只能在中国红十字会底下做一个专项计划。”
2008年4月,李连杰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曾回顾壹基金投靠中国红十字总会的那个暗含着无奈、妥协的过程。
一开始李连杰以为可以复制香港模式,做一个独立的个人基金会。为此他寻找了作为一个成功演艺人士能够找到的所有社会关系,最后仍然发现在大陆地区根本不可能做个人基金会。他必须挂靠在某个政府部门或官方组织之下。
按照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假如要做一家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起码要准备800万的现金在账上,而李连杰的壹基金2007年4月19日启动的时候,账上资金也不过是400万元。“我原来想做公募基金,800万注册资金不是问题,可是还有其他许多障碍不能通过。”李连杰说。他所说的“障碍”,便是指依照目前大陆的管理框架,所有的基金会要想成立,都需要找到一个有官方背景的业务主管单位。
在中国大陆实施壹基金计划之前,李连杰已经在美国和香港做了尝试。“在美国和香港做慈善非常容易,只需要在政府备案,便可向社会公募。因为有完善的制度和清晰的法律条文,所以我可以做独立的个人基金会。”李连杰说,“而在中国内地要这样做显然是不可能的。”
中国的民间慈善事业,生发于改革开放之后。民政部的资料显示,1988年包括基金会在内的社会团体数量仅为4446个,而到2007年底,这一数据变成了38.7万个。数字的背后,可以清晰看到权力往后走而社会往前走的时代特点。
对壹基金而言,必须在权力的谱系内,拜一个自己的“码头”。在寻找多处社会关系受挫以后,李连杰选择了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是我很认同的一个组织,它的中立、公正、透明和全球性,是我非常喜欢的。因此,我非常愿意和他们一起合作。”李连杰说。
但壹基金和中国红十字合作之后,并非一个独立的法人,它只是红十字会下的一项“计划”。“每个月每人捐一元钱,壹基金的理念便是要成为公募基金。”王振耀说。但现状和理念之间,显然有巨大的鸿沟。
2008年10月,非公募机制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注册成立。这被业内认为是壹基金长袖善舞的无奈之举。
壹基金的官网声称,作为“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的执行机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向“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进行专项的汇报与结算,并接受年度审计。
“壹基金只是红十字会下的一个计划,不是一个法人实体。它没有权力去招募人员。”壹基金执行主席周惟彦解释“上海壹基金”成立的原因,“需要一个实体机构去招募人员,并执行壹基金计划的项目”。
但这一举动被《中国发展简报》(专业的NGO行业杂志)解读为“借壳”:壹基金希望注册公募基金会,但这因政策和法律的约束目前尚无法得到批准。而现有的“公募基金项目”或者是“非公募基金会”身份,正是壹基金对这种情况无法突破而采取的折中办法,也是一种无奈。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称,“壹基金一直在打擦边球,在很多场合,它的一些做法是违反现行规定的。”他曾在出租车背后的宣传广告上看到,壹基金计划的公益广告上并没有标注中国红十字会。严格说来,它在没有打出中国红十字会的前提下,是没有权利做这种公益广告的。
有着全国公募基金会这个梦想的并非壹基金一家。近年在环保领域日渐崭露头角的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早在2004年成立时,便怀着这样的念头。他们甚至在第一次理事大会上便批准筹建SEE基金会。但由于注册资金和挂靠单位都不具备,便只能成立了SEE协会先做起来。
“王海式慈善”
特别有心的慈善家被称作“王海式捐赠者”,他们像王海盯着假货一样盯着善款的去向。这样的捐赠者显然令很多地方政府又喜欢又讨厌。
刚开始做慈善的时候,最让李连杰担心的问题是,目前在中国实施的救助环节的不透明,还有可能会出现的贪污腐败。
慈善项目的实施,必须依赖于各级政府的权力系统。而这,是任何民间慈善机构所无法抵达的区域。
善款的去向,是许多慈善家都最担心的问题。“哪里没有问题?教育、经济、医疗,社会各个领域存在的问题,慈善界也会有。”慈善家曹德旺告诉记者。“在国内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做善事大家都愿意,但问题是,捐出去的钱最后有没有帮到真正需要的人。比如一笔善款不同的组织辗转几次到了灾区,就可能有一些资金减少,不知道去了哪里。”李连杰说。
在内地的几个项目做下来,李连杰也慢慢有一些经验了,“比如云南地震,我到灾区去的时候我不要看红十字的收据,我要看到每个老百姓的签名和手印。”而且他慢慢发现,给灾民发放现金是最不可靠的,而发放灾民需要的物品比发放现金效果要好。同样的物品发放,大米、面包就比衣服、鞋子效果要好。
“我为什么一直把善款变成粮食送到灾区,是为了减少被贪污的可能,因为你贪污最多拿一袋米走,从一个省到县到基层传递下去,你最多就贪污两袋大米,你不可能把一百袋大米搁家里吧。”
余彭年的经历证明了慈善家与当地方方面面关系的重要性。他资助建设的“立珊中学”,由于没有处理好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关系,“有些人从中作梗”,“立珊中学”逐渐衰落,不仅招生和师资力量也跟不上,校舍维护也跟不上。
沉重的财税负担,也伴随着富豪们的善举——曹德旺曾经统计,捐赠12.36亿,交税交去1.23亿。“我向地方税务局反映,结果他们说这是我自己的事,税照旧要收。”
而更为极端的例子是,全国人大代表、茂名市工商联会长倪乐在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讨论时,表示“一次水灾后,我给某山区捐了100万,结果总共要征收50%的税款,而因是以我个人名义捐赠的,还要交个人所得税,最后交了共60多万元税,等于我一共捐赠了160多万元!”
为救助西南五省干旱重灾区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款2亿元后,在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的这个项目中,曹德旺设计了全新的制度:扶贫基金会负责善款的下发和项目的执行,而曹德旺则自行组织监督协调小组,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督核查,如在抽样检查中不合格率超出1%,则要按照协议进行处罚;如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2010年11月30日后,账上仍有未能发放的捐赠余款,则将由曹德旺全部收回。
“一”不起来的壹基金
直到 “面临中断”,“每人每月一元钱”这一源自壹基金立身理念的项目也未能顺利开展。
虽然壹基金已经为公众熟知,但直到“面临中断”的时刻,壹基金的基础性项目“每人每月一元钱”计划也未能顺利开展。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的挂靠体制下,基金会的诸多慈善项目开展都受到层层的限制。“慈善项目需要动态分析,但是挂靠之后,便面临这层层的审批程序。”王振耀告诉记者,“有时甚至连提取现款都很困难。”
在官方团体垄断慈善之后,壹基金们只配做“宿主”的“专项计划”。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为例,挂靠在它名下的“专属基金计划”一共有四十个。
而这些“计划”中的绝大多数已在履行着“公募基金”的功能。只是他们募集来的善款都交由红十字基金会来统一管理。
以2008年汶川地震后壹基金筹集的善款分配为例,其中,仅200万元由壹基金自己操作,剩下的四千多万全交由红十字会支配。
除此之外,“宿主”还可以从挂靠者的款项支出中提取“管理成本”。比如《崔永元公益基金管理规则》的第三章第十条就有这样的规定,“红基会可以按照使用支出额的10%从崔永元基金中提取管理成本,用于项目管理和行政费用。”
李连杰对此种没有独立身份的处境深有感触,以壹基金的基础性项目——手机平台捐款为例:没有独立的账户和公章,账户的不独立在操作上带来重大的不便,远远无法实现李连杰最初设计的每人每月最少捐一元,让小捐款变成大善款的理念。
这一理念正是壹基金的创立之源与立身之本,但即便在李连杰向公众抱怨“面临中断”之际,最能体现这一理念的项目也未能顺利开展。
民间慈善只是中转账户
中国成为世界上罕有的政府能够支配民间捐赠的国家,仅仅是历史的偶然,这一偶然却以立法的形式被确定下来。
有研究者认为,在慈善界脉络不健全的前提下,政府可能成为最大的慈善受益者。“政府直接受捐的钱毫无悬念地由政府部门来使用;中国红十字总会等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基本可以做到‘自己的钱自己花’;而其他的民间组织则很难做到。”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称。
在汶川地震后,国务院在当年的5月底和6月中连发了两个指导性文件,规定救灾捐赠款物的募捐主体和使用主体,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可自行分配捐款,地方募捐资金则要集中转交当地政府。
但权力对慈善的介入并非局限于民间组织。
玉树地震后,青海省财政厅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玉树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通过任何渠道接收的各类救灾捐赠资金,必须自接收捐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部汇缴至省财政厅设立的“青海省财政厅玉树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专户”统一管理,逾期不转入的视同违规处理。
此举立即引发反弹。青海省红十字会、青海省慈善总会要求自行持有捐赠资金。几番拉锯未果后,这两大组织被迫转交部分捐赠资金。
民政部此后回应,玉树地震捐款统筹安排,“主要是考虑到地震灾区的特殊情况”,由青海省政府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面对数量更为庞大的省外捐赠,青海省政府亦意图复制省内做法。据接近民政部的人士透露,在5月份,部省会商之时,青海省政府便提出,所有捐赠统一归入省民政厅财政账户。
如果这一计划实施,壹基金的捐款,将会随同红十字总会的其他捐款一样,纳入青海省的财政账户。这即意味着,在整个玉树地震中,壹基金只是起到了一个“中转账户”的作用。
但终因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的反对,计划最后流产。汇缴账户由三家垄断的格局至此形成。
谈及目前中国的整个慈善制度,王振耀说,“不管是壹基金自身,还是我国的慈善制度,目前都尚处于过渡期。”
这些过渡期的尴尬里,包括壹基金的纠结:它必须依附于一个“宿主”,再迅速“借壳”。但即使如此,与各种庞大的公募基金会动辄数十亿的救灾投入相比,壹基金在救灾上的成就并无太多值得称道之处。
包括王石们的纠结:如果不是捐给国家指定慈善机构,即使捐赠100万元,也还要缴纳33万元的所得税。
这些过渡期里,包括陈发树、曹德旺的纠结。他们是否可以捐赠股权?
他们均选择将个人财产捐赠给自己创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因此没法获得仅属于几家公募基金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两人的捐赠属于以股权而非现金进行捐赠的形式,这些股权不属于某项应税所得,更无法适用《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条款。
在唐骏学历门和紫金矿业之后,陈发树又被曝出“83亿捐赠承诺仅到账1.6亿”,一时争议四起。“股权无法准确估价,所以基金会接收有一定难度。”陈发树创立的新华都基金会的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民政厅一官员说。
而陈发树至今依然能够让基金会先期运转,则得益于成立当年,累计套现42亿——“83亿的承诺,非不愿也实不能也”,一位研究民间慈善业的学者表示。
但是因为尚无通过股权捐赠成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先例和相关法规流程,陈发树和曹德旺的股票是否能顺利转入各自的基金会仍然存疑。
自2009年2月至今,曹德旺申请以自己捐赠股权作为注册资金的基金会依旧没有获批,万般无奈之下,曹德旺在今年4月份做出一个决定,出售1亿股自己所持有的股票,卖股做慈善。
受困于政策掣肘的曹德旺,更是与南京大学签订协议,捐赠2000万元共建“何仁社会慈善学院”——目的就在于培养专业的慈善研究者和决策者。
中国富豪们难以名状的烦恼,可能并非巴菲特和比尔·盖茨这两位“高墙”之外的慈善家所知,媒体报道他们将到中国举行慈善劝捐晚宴。“如果我们根本没有真正的民间慈善事业,那这样的劝捐又有什么益处?”这几乎是深谙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现状与逻辑的人们共同的抱怨。
提到这次饱受争议的劝捐晚宴和当下中国的慈善体质,研究者王振耀和慈善家曹德旺同样认为:“我们的文化里不缺慈善传统,但我们现在缺少合理的慈善制度。”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杨继斌 张英 王小乔 赵一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