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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见义勇为”健在者同样要善待

时间:2009-11-11 11:39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滚滚江流中,长江大学一群90后大学生“结梯救人”,其中3人英勇献身。长江大学决定,对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三人申报“1024长江抢救落水少年儿童英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10月26日《楚天都市报》)

  申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是告慰英雄、安慰亲属的一种方式,但不该遗漏:一同见义勇为、参加救人的大学生有十多人,他们都该列入申报先进群体。

  人梯中的另外几位大学生,与3位长眠江中的英雄一样,都尽了最大努力挽救生命,他们毫无疑问也是见义勇为者,只不过他们幸运地没被水魔吞没生命。难道因为还活着,就不能申报见义勇为奖,不能列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见义勇为”是高尚者的价值取向,不该是一种殒命后的“哀荣”。在一些部门官员、一些民众脑中,认为不搭上生命的见义勇为含金量不足,不够感人,对其表彰奖励就要打些折扣。我们设立奖励机制、鼓励见义勇为的目的,就为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获得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就意味着英雄要献身,这样的奖励机制不但有违初衷,而且很不人道——奖励机制应充满对英雄平安的期待,而不该成为献身殒命的注脚。

  3名英雄落水身亡,什么荣誉、奖励、慰问都来了,恨不得倾其所有换回他们的生命;而另外几名一起救人的同学呢?不仅不能列入申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之列,甚至连姓名至今都没被公众所知晓,这真是厚死而薄生。

  生命只有一次,对“见义勇为”健在者同样要善待。 (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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