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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医疗服务价格新规正式实施

时间:2011-10-17 07:38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备受全市人民关注的临沂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日前已正式出台并开始实施。该方案的内容涉及到全市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4170项医疗服务项目,是医疗价格的一次全面调整和规范。初步计算,市直11所医院实施该方案后一年可为患者减轻负担3000多万元。

  审核医院近3年的经营成本

  为了搞好这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规范工作,市物价局会同市卫生、财政、人社、药监局事先进行了2年多的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医院近3年的经营成本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举行了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议,在集中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临沂市医疗服务价格方案。

  经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最终形成了当前的《临沂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低值易耗卫生材料不另算

  新规要求,先统一归并现行医疗服务项目。在开展医疗服务成本调查测算、组织实施项目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对接国家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4170项。同时,合理分摊项目成本费用,科学测算比价差价关系。为引入竞争机制,拉开差价档次,有效配置卫生资源,合理引导患者分流。新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当中已经包含了常用低值易耗卫生材料的费用,除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另外收费的特殊的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外,不得另行收取一般的一次性卫生材料费。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医疗服务的需要,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出台后,对符合临床应用准入条件,未列入《临沂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申报审批制。

  医疗服务价格省内较低

  本方案实施后,我市与省级医疗服务价格平均差比价为1:0.85,我市范围内制定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差价比为1:0.85:0.70,涉及的项目1330项(综合类和手术类),占制定价格总项目的33.7%。与全省已出台整体方案的市相比,价格处于较低水平。经初步测算,这次拟定的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方案,从总量上看,没有增加社会医药费用总负担,从结构上更趋合理。

  相应报销政策一并出台

  全市医疗机构有了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此举结束了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价格项目设置、收费标准混乱的局面,有利于政府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同时,通过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标准,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检验收费标准,有利于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引导我市医药卫生事业朝着健康方向发展。医疗机构通过合理收费、规范收费,为自身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医疗服务收入作为医疗收入补偿的具体形式,对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医改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经市政府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根据《临沂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项目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报销政策,与《临沂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一并出台。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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