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 网站公告 >

临沂出台士兵优待安置新政

时间:2010-12-12 15:06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11月11日,记者从临沂市军分区了解到,为进一步调动应征青年服现役的积极性,增强戍边卫国的责任感,考虑西藏和艰苦地区部队地理位置特殊、气候环境异常、生活条件艰苦,根据鲁政发(1998)73号文件精神,临沂市政府和临沂军分区就士兵优待安置工作下发了相关通知。

据介绍,根据《通知》对进西藏部队(含驻西藏和新疆天空、塔什库尔干防区)服现役的义务兵(含正在西藏部队服现役的义务兵),均按当地优待金标准增发1.5倍优待金。进西藏部队服现役的农村户口士兵(含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以上(含)荣誉的,退役时享受城镇士兵(含士官)的安置政策。

参加安置考试时,两年义务兵在正常档案加分的基础上另加10分,士官每多服役1年,在义务兵加分的基础上增加1分,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获得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在原立功加分的基础上分别再加2分、4分、6分和8分;选择自谋职业的,自谋职业金增加1倍。进西藏部队服现役的士兵(含士官)退役后,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条件的,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时加10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含)以上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取

对进艰苦地区(含海拔2501米以上的高原、三类以上海岛、距最近县城50公里以上荒漠牧区林区、驻地山头相对高度300米以上的台站哨所)服现役的义务兵(含正在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均按当地优待金标准增发1倍优待金。参加安置考试时,在正常档案加分的基础上另加5分,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获得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在原立功加分的基础上分别再加1分、3分、5分和7分;选择自谋职业的,自谋职业金增加0.5倍。进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士兵(含士官)退役后,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条件的,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时加8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含)以上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取。

入伍后一直在西藏部队和艰苦地区服现役,且在此地区退役的士兵(含士官),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因各种原因被退回的,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调离该地区或受部队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只享受家庭优待金优惠政策,且只按实际月份发放,其它优惠政策一律不予享受。进西藏部队和艰苦地区之外服现役的士兵(含士官)退役后,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条件的,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时加5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含)以上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取。

进西藏部队和艰苦地区的界定,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市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各县区进西藏部队的入伍名单经县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盖章后,报市政府征兵办公室、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备案。退役时,由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进西藏部队和艰苦地区服现役证明。义务兵优待范围、年限仍然按照临政办字(2010)70号文件执行,优待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分别增发1000元,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按当年优待金标准增发50%,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按当年优待金标准分别增发40%、30%、2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当年优待金标准增发10%。义务兵优待金经费保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解决,市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李欣洁)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管理员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2009-06-10 16:06 最后登录:2022-11-02 07:11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