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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大餐不能这样“散席”

时间:2011-05-08 09:03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415,有微博博友贴出了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消费金额为9859元的餐饮发票。次日,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称:该费用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鉴于这项17人参加的公务活动人均消费已明显高于公务餐150/人的标准,该会目前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超标费用。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席筵席,但是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这顿筵席这样散席,人们并不满意。尽管上海市红十字会迅速展开调查处理,确认餐费来自工作业务经费而非社会捐赠,并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超标费用,使事情初步得到平息。可是,但这一风波并未就此平息,这一事件引发的思考还不能“散席”,尤其是这场风波:网友们认为,“并非救灾救助款”的说法和“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的处理结果均难以令人信服,红十字会“万元餐”事件无疑加重了我国慈善机构的公信危机。网友期待,从技术上、管理上不断提升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强化对慈善组织的监督。

日前,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王汝鹏首次回应“高额餐费”事件,表明了中国红十字总会的鲜明立场: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高额餐费”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央关于严格控制“三公”支出的有关文件精神,钱不能这样大手大脚地花。笔者认为,上海市红十字会在高额消费发票被曝光后迅速反应和作出处理以及中国红十字的快速回应的态度值得肯定,但称“高额餐费”是“公务接待”,“并非救灾救助款”的说法有玩文字游戏之嫌。首先,在高级酒店如此铺张浪费的红十字工作人员,很难指望他们在慈善工作中厉行节约。其次,作为一个官方的慈善机构,就算公务接待超标,也沾染了太大官气,慈善机构官气十足是对自身公信力的伤害。再则,红十字会的主要经费来源有三大块: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和会员会费。不管是什么渠道来的钱,都是人民的辛苦钱、血汗钱,都没有乱花、瞎花甚至挥霍的理由。

网友们对红十字会“天价餐费”的质疑。网友普遍认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此番奢华餐费,较之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影响更为恶劣。网友“会三字”提出,全国那么多的红十字会,存有此类问题的不会是卢湾区一家。网友“妮天健”说,红十字会“万元餐”发票的出现,践踏了厉行节约、将每一分钱都用在救灾救助等人道主义事业上的红十字会精神。如此奢侈浪费的人,又如何能做好慈善这种爱心事业?网友“三更听雨”心痛地说:“身为公益慈善组织的红十字会,公款吃喝起来,岂能也如此极尽铺张奢靡之能事?这样一个缺乏足够低廉清廉的慈善现实,不仅会严重损害具体慈善组织的慈善形象,更会严重挫伤广大社会公众投身慈善事业的慈善之心,让人们不断怀疑、远离甚至拒斥慈善。”

有评论认为,此次“高额餐费”事件,至少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是部分慈善机构人员存在铺张浪费、奢华消费的不良风气,好比馋猫守着鲜鱼让人难以放心;二是慈善机构花钱还不够透明,“账单”还不够公开,这容易加剧人们对“偷吃”行为的猜想。

    慈善机构不同于别的行政机构,花每分钱就必须用在刀刃上。不仅要强化工作人员勤俭办事业的意识,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办公经费和捐赠资金的分类管理和使用,严禁使用捐赠资金开展公务活动,使用行政经费开展公务活动的,绝对不能超标,如果超标不能只是退款了事,对相关人员要更为严厉的处理。此外,高额餐费”事件再一次显示了网络监督的威力,也凸显了监督对于慈善机构运作的重要作用。鉴于此,慈善机构还需更加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每一笔钱都晒于阳光之下。

    当然,我们也不能把经历了“高额餐费”风波的中国的慈善机构一棍子打死,慈善事业还要继续发展。各类慈善机构要正确面对此风波,自省自查,采取纠正和防范措施,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提高善款的使用效率和透明程度,以慈善惠民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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