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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捐200万元以上可设立冠名慈善基金

时间:2009-05-11 15:47来源: 作者:
    9日,记者从“慈心一日捐”活动动员会上获悉,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于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活动筹集到的善款将主要用于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等慈善项目。
    捐助活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捐赠对象包括各级党政机关,驻临部队、中央省属驻临单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各县区、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学校等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捐赠形式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捐款原则上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一次性捐款20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对达不到冠名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媒体和网络逐笔实名公布。   (记者 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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