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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岁农妇捐献自己人体器官 让5人重获新生

时间:2011-02-22 15:28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自山东省2010年全面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这位日照农妇成为我省人体器官捐献第一人。

  患重病不忘捐器官

  冯女士是日照五莲县一名普通的农家女子,丈夫也务农,有一个9岁大的女儿。家庭贫困,一直领取低保。

  今年1月,冯女士因肺部病情加重,来到日照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主动联系日照市红十字会,提出无偿捐献人体器官、遗体和眼角膜。2月18日,冯女士病情恶化,医护人员对其全力施救,但终因病情危重,心肺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当晚7点20分宣布死亡。

  随后,在山东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省人体器官捐献获取组织成功获取两个肾脏、一个肝脏、两个眼角膜,并于次日成功移植给5名等待移植的重病患者。移植手术后,5名病人均恢复良好。

  冯女士的遗体也被山东大学医学院接收,用于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事业。

  老母亲拗不过含泪答应

  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秘书、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董来东,参与了冯女士同意捐献到器官获取的全过程。“她的身高1.3米,四肢瘦弱,当她劝母亲同意自己的选择时,让在场的我们都很动容。”

  “她从小就反复呼吸道感染,当她想要捐献器官时,年迈的母亲一开始并不同意,她说自己受了这么多年的痛苦,把身体捐出来,正好可以让医学机构研究研究,将来不要让同样的患者继续受苦……”董来东说,听到这句话,冯女士的母亲含泪同意了。“年夜饭,她还吃了十几个饺子,家里人还以为肯定会好,谁想到病情恶化这么快……”

  她的名字将刻在纪念碑上

  记者21日没能了解到冯女士的全名,也没有采访到她的家人。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表示,现在冯女士的家人正处于悲痛之中,过一段时间以后,再告知捐献者的具体情况。“她的名字我们会刻在遗体捐献纪念林的纪念碑上,并且会请她的丈夫和母亲来做个见证。”玄兴华说。

  已有近300人登记器官捐献

  我省作为全国11个试点人体器官捐献的省份,自去年10月到现在,4个多月时间已经登记了近300名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昨日下午,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表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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