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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有关

时间:2018-05-30 09:04来源:未知 作者:沂蒙慈善
  

 各县区(开发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联,各市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加大社科普及载体建设力度,提高公众社会科学素质,充分发挥已有公共场所和历史人文资源的作用,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决定开展2018年临沂市第三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和第一、二批市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度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临沂市第三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

  (一)申报范围
  
  1.与临沂革命历史有关的纪念馆、纪念地、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等;
  2.博物馆(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类陈列室、展览馆等;
  3.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
  4.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民俗馆、文艺演出场馆等文化单位;
  5.历史、文化景区;
  6.其他传播、普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场所和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健全,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省、市、县(区)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社科普及活动;
  2.具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经费、场馆、设施, 具有系统的展陈资料,能够承担社会科学普及教育任务;
  3.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4.积极自愿接受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三)申报办法

  凡符合申报范围、条件的单位,均可向所在县区(开发区)社科联提出申请,由各县区(开发区)社科联推荐上报。本年度各县区(开发区)推荐申报的市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原则上不超过2个;市直部门单位、省市属高校、职业技术院校和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可以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每个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个。

  (四)申报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社科联、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切实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所推荐的单位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
  2.申报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5日;
  3.各部门单位认真填写《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1),制作PPT(时长不超过3分钟),电子版表格和PPT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资料由所在县区(开发区)社科联、所属部门单位(各县区或开发区以外的单位,下同)统一寄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来信注明“临沂市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资料”字样。
  4.已被命名为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不再参加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申报。

  (五)命名与管理

  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请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批准,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为“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并颁发牌匾。
  被命名的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属部门单位、县区(开发区)社科联负责。
  
  二、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工作

  (一)审核范围
以当年度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正式命名公布的“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名单”为准(见附件2)。

  (二)审核时间

  2018年6月16日-8月10日。

  (三)审核形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结合的方式。由各县区(开发区)社科联、所属部门单位组织自查,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进行抽查。

  (四)审核内容

  1.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与《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情况;
  2.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列入整体工作部署,配有专(兼)职人员情况;
  3.责任与义务落实情况;
  4.联系人制度落实情况。

  (五)审核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社科联、所属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的市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自查自纠工作。
  2.认真填写《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表》一式3份(见附件3),由所在县区(开发区)社科联和所属部门单位于6月15日前统一寄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来信请注明“临沂市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审核资料”字样,逾期未上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审核资格,列入2018年审核不合格名单。
  3.审核合格的基地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向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4.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基地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市级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和推荐参加全省、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评选的重要依据。

  (六)动态管理

  1.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各县区(开发区)社科联、所属部门单位负责落实,督促整改,整改期一年;
  2.连续两年审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审核的基地,由所在县区(开发区)社科联、所属部门单位于2018年10月底前上报整改情况,逾期不报或符合摘牌制度规定之一者,撤销其“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资格,并向社会公布,五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请各县区(开发区)社科联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填写《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4),与各类申报表、审核表一并寄往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靖;联系电话:8727632;
  电子邮箱:ymsk818@163.com
  寄送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算圣路市文化中心A座1215室。
 
  附件:1.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
     2.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名单
     3.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表
     4.临沂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审核汇总表
 
 
 
         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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