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于1981年7月28日,是我国第一家基金会。30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全国妇联和理事会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下,中国儿童慈善事业得以迅猛发展。为了大力宣传30年来为中国儿童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群体,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推动中国儿童慈善事业的创新发展,中国儿基会决定开展“中国儿童慈善30年感动人物”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中国儿童慈善30年感动人物”参选范围为:1981至2011年间,在中国儿童慈善事业,特别是中国儿基会组织实施的公益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爱心个人或群体。候选人或群体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热心中国儿童慈善事业,竭尽绵薄之力,为孩子们奉献爱心的平民百姓,事迹真实感人。
(二)热衷于中国儿童慈善事业,捐资数额较大的捐赠者。
(三)中国儿童慈善工作者或志愿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
(四)热情关注并积极传播慈善精神,长期参与儿童慈善事业,贡献突出,事迹感人者。
(五)面对贫困,自立自强,刻苦努力,逆境成才,知恩图报,反哺社会的儿童慈善项目的受助者。
二、评审机构
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捐赠者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和媒体记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儿基会秘书处。
三、推选程序
(一)由各省区市妇联、社会各界及中国儿基会分别推荐,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向评委会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二)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并将初选的50名候选人事迹材料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投票评选。
(三)根据社会公众投票情况,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中国儿童慈善30年感动人物”30名。
(四)揭晓“中国儿童慈善30年感动人物”推选结果,对30名感动人物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四、推选办法
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捐赠收据复印件、慈善活动照片、媒体报道资料等)及“中国儿童慈善30年感动人物”候选人推荐表签字并盖章后于2011年5月15日之前寄送至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感动人物推选材料”字样,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邮箱:E-mail:gdrw@cctf.org.cn。
五、媒体支持单位
报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妇女报、京华时报、公益时报、中国妇女外文期刊社
电台、通讯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新社
网络:人民网、搜狐网、新浪网、腾讯网
联系人:许女士 郭女士
联系电话:010—85115407 010-65103495
地址邮编: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号 100730
收件单位: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传播中心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网站:www.cctf.org.cn
附件:“中国儿童慈善30年感动人物”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