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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病补偿试点范围扩大

时间:2011-03-13 15:48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从市卫生局下发的《2011年全市农村卫生工作要点》中获悉,今年我市将抓好农村卫生工作三件大事: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运行质量;推进农村卫生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提高全市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在巩固新农合制度方面,进一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2011年我市全面推开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将继续推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统一将高血压等慢性病纳入大病补偿试点,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纳入试点范围,新农合补偿比例达到70%。加快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全市统一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和住院总额预付制。巩固市级即时结报,实现省级即时结报。
 在农村卫生管理方面,大力发展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落实乡村医生收入的三项经费来源政策,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实现乡村医生执业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动态化。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6月份组织第一周期全省统考,全年完成第二、第三学期120学时的培训任务。
 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不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完善工作机制,改进管理手段,严格项目、资金管理,逐步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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