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下发的关于《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要求,我市取消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设立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并提高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标准。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20万元人民币;市技术发明奖、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0元人民币。
根据该通知精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主要授予下列个人: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进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大贡献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创造了巨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与我市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对我市科技、经济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此外,我市将规范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评定。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每年评审一次,不分等级,授奖人数每年1 名,由市长签署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付然锋 姜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