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向社会新增电子监控设置点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全力推进我市精品街路建设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及驾驶员安全出行提供一个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临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庄大队定于2018年11月6日起,将在以下路口路段增设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在以下路口新增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28套;
1、振兴大道与中心街4套;
2、振兴大道与新206国道1套;
3、化武路与新206国道2套;
4、232省道与褚黄璐1套;
5、沂河路与琅琊王路1套;
6、沂河路与湖东二路1套;
7、沂河路与湖东一路1套;
8、罗四路与三德路2套;
9、罗四路与樱花路2套;
10、化武路与临西六路2套;
11、化武路与琅琊王路2套;
12、化武路与临西八路2套;
13、化武路与临西九路2套;
14、化武路与湖东一路2套;
15、化武路与罗七路2套;
16、化武路与罗八路2 套;
二、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公告自2018年11月6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
2018年10月26日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关于启用高清智能监控违法抓拍系统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临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决定自2018年12月15日起对以下路口、路段启用交通监控违法抓拍设备,将对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法停车、违法占道、驾车接拔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予以公示告知。
一、新增电子警察系统69套,具体点位如下:
1、科技大道与双月湖路北200米-区直幼儿园2套;
2、高新大道与工业路2套;
3、龙腾路与龙湖路1套;
4、龙湖路与广场路1套;
5、龙湖路与科苑路2套;
6、双月湖路与科苑路4套;
7、俄黄路与双月园北路-罗西小学1套;
8、俄黄路与第二十九中学路口2套;
9、南化武路与爱民路-新胜小学1套;
10、俄黄路与化武路3套;
11、金雀山路与十二路-杭头小学2套;
12、启阳路与涑河路1套;
13、启阳路与工业三路1套;
14、启阳路与腾飞路1套;
15、启阳路与产业路-凤凰庄3套;
16、双桥路与金奥路3套;
17、双桥路与南涑河路1套;
18、S342省道120KM+300M-第三十中学2套;
19、北三八路-皇庄小学2套;
20、金山路与产业路-星期九花园1套;
21、金山路与化武路3套;
22、湖北路与俄黄东路-苑庄路口3套;
23、湖北路与科苑路2套;
24、龙腾路与双月湖路2套;
25、龙腾路与湖北路2套
26、龙腾路与双月园路1套;
27、龙腾路与沂河路4套;
28、科技大道与双月园北路2套;
29、郭苑路与沂河路1套;
30、郭苑路与双月园北路4套;
31、郭苑路与双月园路4套;
32、郭苑路与湖北路3套;
33、S342省道128KM-公铁立交1套;
34、S342省道127KM+400M-公铁立交1套;
二、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公告自2018年12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2018年1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