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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一天以上 只发基本工资?

时间:2012-03-30 08:33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韩冬)“2月份,我请了4天的假,但是等到3月份发工资的时候,却只发了800余元的岗位工资,我觉得这很不合理……”28日上午,在罗庄区一企业上班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道。
  刘先生告诉记者,平时他的工资除了800余元的“岗薪”外,其余收入都是按照工时计算的。同时,按照公司的规定,他每个月可以请假两天。2月份的时候,由于家里有事,刘先生向生产班长以及车间主任请了4天的假。“为了多挣钱,我平时很少请假,每天下午基本都要加班到6点左右。就2月份的时候因为家里有事我请了4天假,但是等3月份发工资的时候,我一看工资条才发了800多元。于是我就去找领导,领导跟我说是休假没有报上去,按照旷工来处理了……”刘先生介绍说。
  “平时我们公司的考勤制度就非常严格,现在用的是‘人脸考勤机’,有的时候过去‘刷脸’的时候,一不注意就容易‘漏刷’,没有考勤记录的话也按照旷工处理。我感觉厂里的规章制度有些不合理。”刘先生说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刘先生所在的车间办公室。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他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完善且严格的。对于明明请了假,却只发基本工资的事情,她表示这“不可能”。“如果说是正常请假的话,只会影响该工人的一部分工资,因为工人平时都是按照工时计算薪酬的。但是公司规章规定,如果工人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当月只能发基本工资。我们公司相关部门都有工人每个月考勤方面的原始资料,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请他来进行核实。”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
  为此,记者咨询了山东鼎鹏律师事务所的姜涛律师。姜涛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劳动者需要加班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总共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平时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应低于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休息日支付不应低于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法定节假日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真如该市民所反映的那样,则该市民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要求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姜涛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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