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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殴打残疾环卫工致伤一事在广大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

时间:2011-11-26 08:53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朱建丰) 本报11月24日A8版刊登了《劝阻他人不要乱堆垃圾 残疾环卫工被殴打住院》一文,报道了一身有残疾的环卫工被一沿街商贩殴打致伤一事,此事在广大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
  “为了给市民创造一个整洁的城市环境,不管严寒酷暑,环卫工人坚持在路上劳作,为城市环境洒下了辛勤的汗水,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他们。”市民陈女士说,“最令人气愤的是,被打的环卫工还是名残疾人,打人者的行为真是让人愤慨。”
  “我们尊重环卫工人,重要的是尊重他们的劳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市民孙先生建议市民不要随地乱扔垃圾,不要破坏环卫设施,积极配合环卫工人的工作,这是尊重环卫工人,尊重他们劳动的最好方式。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不久将会有结果。目前受伤的环卫工宋炳新仍感到头晕、恶心,需要住院观察。
记者手记
请善待我们的环卫工人
  环卫工人被称为“城市美容师”,一年365天,几乎每一天都要面对较长的劳动时间和较强的劳动强度。尤其在酷暑、严冬,以及暴雨、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道路上都少不了环卫工人的身影。为了市民能够拥有一个清洁、美丽的城市环境,他们默默奉献,毫无怨言。可以想象,如果没有环卫工人,我们的城市将变成怎样?
  环卫工人岗位重要,工作辛苦。在他们眼里,为了城市环境,工作脏一点,苦一点,这都算不上什么。最重要的是,他们希望得到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对我们来讲,只是举手之劳,稍微注意就可以避免。但是在生活中,总有一些不文明的市民,他们不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不尊重环卫工人,甚至是辱骂、殴打环卫工人。在近年来,光本报报道的环卫工人被人殴打、谩骂、撞伤、撞死的事件达十多起。这种行为要遭到公众的鄙视和唾弃。
  为了临沂城更加干净卫生,请善待我们身边的环卫工人,这也是尊重我们的城市,尊重我们自己! 记者朱建丰
近年来本报报道的环卫工被殴打、谩骂、撞伤事件:
噪 2006年2月27日,环卫工李长修莫名遭四五个人暴打,导致其现场意识不清。噪 2006年3月14日,因怀疑扫路时扫帚弄脏了自己的包,一对夫妻对环卫工徐勤苍殴打和谩骂。经报道后,此事引起时任临沂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杰的高度重视,他亲自做出批示,督促公安部门对此案尽快进行调查。噪 2006年6月19日,因劝说沿街门头不要乱堆放垃圾,环卫工高瑞真和缪树平遭人棍打,导致二人的身上出现多处软组织挫伤,高瑞真还被一女子咬伤。噪 2006年9月12日,在陶然路的一小区,因劝说小区保安不要将垃圾洒落在路面上,环卫工刘光芳遭小区保安暴打。噪 2006年9月29日,在开阳路,因劝说四个青年不要乱扔石榴皮,环卫工人李惠萍被四人辱骂,并差点挨打。噪 2007年3月10日,在沂州路与平安路交会处的公厕,为不愿意交三角钱的入厕费,一中年妇女殴打、谩骂公厕保洁员魏一花近一个小时。噪 2007年5月8日,环卫工人刘红梅骑车行至红旗路与沂蒙路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飞,后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肇事司机逃逸。噪 2007年6月23日,在银雀山路与通达路交会处,环卫工人汲长菊被无牌车撞倒,肇事车辆逃逸。后因伤势过重,汲长菊于两天后去世。噪 2007年10月28日凌晨,环卫工刘清芝在清扫道路的过程中,被一机动车撞倒,导致头部受重伤,肇事车辆撞人后迅速逃离现场。噪 2008年3月22日,环卫工焦金峰在回家的路上被一无牌工程车撞伤,撞人后工程车迅速逃离现场,经抢救无效焦金峰不幸身亡。噪 2011年2月13日在蚂蚱庙街,环卫工李丙臣劝说卖小吃的青年不要乱扔垃圾,青年不听劝阻反而恼羞成怒,拿起马扎对着李丙臣的脸就砸去,导致李丙臣右额部皮下血肿,下颌一颗牙齿被打掉。噪 2011年7月14日,环卫考勤员李金芝在工作时被一轿车撞倒,导致左小腿腓骨断成三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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